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5新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年第44号
( 2005年10月28日 )
第九条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人,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平时按月取得的生活费或部分工资,应按月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取得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你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不应当以2个月的工资总额并作1个月的工资扣除所得税,而应当分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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