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的薪水一起发,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我月薪7000元,3月工作了8天零几小时,公司结算2574。因为天数短和4月份的工资7000元一起发,但是公司按一个月9574元扣除的个人所得税,我觉得不应该将2个月的薪水加到一起算一个月的个人所得税,这样多交了好几百,但不知道相关政策是怎么规定希望高人指点。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5新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年第44号

( 2005年10月28日 )

第九条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人,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平时按月取得的生活费或部分工资,应按月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取得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你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不应当以2个月的工资总额并作1个月的工资扣除所得税,而应当分月计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