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于奶奶前过世,家里有两套房子 一套产权父亲的名字 一套产权母亲的名字,现跟我们住了26年的奶奶已经将我与母亲告上法庭 要求继承两套房子六分之一20万的份额。奶奶的继承权毋庸置疑,她还有其余四个儿女。但现在一套房子我住 一套母亲住,我们在无力支付20万的情况下 又不想卖掉房子,原告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呢?但如果我们坚决不同意拍卖,毕竟我与母亲还占有六分之五的继承权,法院会如何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