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0-30
第一,法律只关注人们的行为,无论人们的思想多么邪恶,只要其行为不违法,法律就不会对其施以惩戒。而道德除了关注人们的行为,还对人们的内心思想加以要求。即使一个人的外在行为合法,但是内心龌龊,也要受到道德上的谴责。 换句话说,法律只能强制人们不做违法的行为,却没有办法要求人们所做得该行为,与真正有道德的人做得一样。 第二,道德的要求使多元化的。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道德要求。比如,水泊梁山的108将,在当时的宋庭来看,都是犯罪分子,对于贵族来说,他们都是乱臣贼子。但是从民众来看,则将他们视为好汉。抽象的说,就是违法未必不道德。 守法也未必道德。比如宋江最后被招安了,但是却被认为是出卖兄弟。 第三,道德的要求比法律要高。比如,小悦悦事件,见死不救并不违法,但是却要受到道德的谴责。]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1
浅议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法律和道德历来是哲学家、法学家所探讨的热点,围绕着两者的关系,西方法学诞生了许多流派,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自然法学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法律和道德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正确理解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对于我们的立法和司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自然法学派的观点
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就是道德,著名的法谚是“恶法非法”。道德是一种在实然法律之上的应然法,它要求立法者制定的法律必须是符合道德的要求,否则将不能称之为法律。这种道德观念在自然法学派内部也有一个演进的过程。古希腊时期,这种道德主要是指自然理性。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城邦社会之间的“主仆关系”,智者学派认为是一种自然秩序。在资产阶级革命启蒙思想家眼中,由于倡导人权,这种道德主要是指人类理性。如卢梭认为法律是公共意志。而在工业化革命之后,道德的观念逐渐社会化,富勒认为道德是人们所能接受的社会准则。无论道德的观念千差万别,但是法律作为法的表现形式,其内容必然是道德的体现,这是自然法学的根本观点。不可否认自然法学在正义、人权的进步和发展问题上具有巨大贡献,但是其只注重法律内容,忽略法律形式,使法学研究具有片面性和依附性。
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律和道德具有根本区别,著名的法谚是“恶法亦法”。道德和法律都是社会规范的形式,而法律只是国家颁布的具有国家司法强制性的手段,不论法律的好与坏,是否具有价值等等,不能因为法律不符合社会道德要求而否认法律的内在属性。如奥斯丁所说,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哈特认为法律仅是一种“规则”。分析实证法学派把法律和道德区别开来,把法律作为一种科学研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法律的发展,但其只注重法律的形式,不问法律的内容,对于法律和道德的关系难免狭隘。
三、笔者观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内容和形式是辨证统一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映内容,但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都是由一定历史条件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拿我们社会主义法律而言,由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们必然产生某种需求,这种需求最初表现为对人们道德行为的渴望,慢慢地这种渴望需要转化为共同的社会会准则,当国家把这种需求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明确权利和义务时,法律就诞生了。可见,法律和道德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意识形态。笔者认为,道德和法律是内容和形式、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法律是社会道德表现的一种形式,而这种形式本身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如美国的罗尔斯所言,法律具有其自身的“程序价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0-30
相同点:1,法律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道德是维护统治阶级地位的工具。,2,法律与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分属制度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都是调整社会关系与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二者彼此渗透,相互补充。不同点:1,道德靠社会舆论约束人。2,法律以国家强制力制约人。不知道楼主需要的是论述还是简答,可以给我邮箱我帮你整合一份比较完善的,不过需要追加悬赏喔(*^__^*) 嘻嘻……]
第4个回答 2013-10-29
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有一定联系,内容上存在相互渗透的联系,法与道德在内容上有相互重合的地方.道德对社会的调整不具有强制性,而法律具有普遍性,程序性和强制性.二者区别在于生成方式的建构性与非建构性.发在生成上由有权威主体经程序主动制定认可,具有建构性.道德是社会生产生活中自然演进的;发有明确的行为模式,道德有相当大的弹性.法有可诉性强制性,道德的约束多靠舆论和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