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底购买新车当日在4S店买了保险,今天早上撞门口电线杆上,造成保险杠损坏,因去挂牌没有上报保险公司,因没有临时牌,新牌照还没到手,询问4S店理赔经理说要有牌照,才能上报,等牌照下来还有3.4天,再报出险,是不是影响理赔的赔付金额?
没上正式牌照,没有临时牌照的新车出险,不属于交强险的责任免除范围,交强险必须要赔;但属于商业险的责任免除范围,商业险不赔。
拓展资料
交强险赔偿范围
一、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的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