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进公司,一直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 加班费也不是按劳动法来算,辞职能要求赔偿吗

如题所述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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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1、关于辞职的理由要注意,你可以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未给你购买社保为理由辞职,否则,其他主动类的辞职是不会拿到经济补偿金的。
2、若法院最终认定有拖欠加班费的行为,则你可以索要的经济补偿金为:2008年1月1日以前的工龄,4个月工资;2008年1月1日以后的工龄,2.5个月工资。否则,若认定单位仅存在未办社保的行为,单位仅需支付给你相当于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你可以索要2008年2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单位应签而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是,因为早已错过仲裁时效,你还需证明在此期间你向单位主张过这一赔偿,如此可以构成仲裁时效的中断。
4、关于加班费,根据司法实践,你可以索要两年内的加班费及相当于拖欠加班费数额25%的经济补偿金。
祝顺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6-15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并要求单位补缴保险支付加班费。
第3个回答  2010-06-14
当然可以!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加班费、补缴社会保险等!

参考资料:我是劳动仲裁员,劳动争议可以HI我

第4个回答  2010-06-14
你好,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加班费、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要求补交社会保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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