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6-14
有效
因为欠条上写的是张三的名字,那么不管张三是否借钱都有责任还钱给李四。
从法律上来讲就是这样了。
如果名字不是你亲自写的就没关系、如果按手印了也不行。
但是如果有人证或者物证可以证明此欠条与你无关,从法律来讲你还是有赢的机会。也有可能是负一半责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如果你们没有实质性的金钱交易的话,就按楼上说的那样,你可以主张,这个签字是你的,但是欠条的内容是李四后来加上去的,你本人不知道这件事。这应该也算是一种理由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6-14
落款没时间三十号后就不用还了。
如果落款在三十号之前,欠条有效。这与打印的协议一个效果与谁写的无关。
第4个回答 2010-06-14
当然有效啦!一般情况下,谁签字,谁就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