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对方有纠纷,对方堵着我的车不让走,堵了一下午,期间交警派出所都来了好几次,让我们自己协商,一直也没协商好,后面交警在的时候我强行开车,对方看见我走了就跑到我车前面,我就推着他开了两三米,交警没处理这个事情,派出所也没出来,后面派出所说他可以告我故意伤害
在国道的辅导上面,对方可能在堵车的过程中把脚擦破皮了,对方也说明天要去派出所报案
更正两点,里面有两处打字疏忽,一,应该是有犯罪嫌疑,多了个人字。二,应该是不属于交通肇事,少了一个不字。对不起!
追问首先,纠纷只是警察说的纠纷,我并不认为是纠纷,我可以理解为对方故意找茬,因为我的车砰着他的车了,我全责,我没异议,我也报了保险了,保险好没给他打钱,所以他就堵了我的车,让我给他拿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