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以外购原用于商品生产的材料用于在建工程,进项税10万,按税法规定这10万应该做进项税转出处理,但会计上为什么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这不是很矛盾吗?2、企业以自产商品用于在建工程,税务上视同销售,计销项,会计上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