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各位法律前辈、专业人士以及热心的朋友。
自己年少无知,去年认识一个女孩子,一起谈恋爱有半年左右吧,开始时借给她3千块钱还给别人,后来她想着要投资,她和我商量筹钱,我就取了3万多块钱让她去办理这些事情,因为我大部分时间在外面出差,当时谈恋爱嘛,这些都没有立欠条什么的。认识一段时间后,我觉得她和我的共同语言很少,我希望我的关心能她有所改变,可是我还是很少感觉到她对我的关心,她把钱看得比较重,总想自己做生意赚大钱,我仔细想想两个人还是不合适,前几个月我和她分手了。现在我和她说那笔钱的事,她说我那是是给她,她不想还,还说不还我能拿她怎样?我承认有些我说了,可是那都是恋爱时,毕竟感情因素太多。我现在也急需钱,和她商量能不能只还我一部分算了,毕竟她是女孩子,但是那比钱对我也不是小数目。有时候我急了说和她立欠条,她都不理会,现在根本就不理我了。
现在我手上关于这笔钱的一些事情主要是我和她发短信的一些记录,以及我存折上她的取钱记录,她的一个同事知道一些她和我借钱的事情,我的好几个同事也知道这件事情。我知道她这笔钱当时存到她的卡上,然后投资房子了。 可能还有些东西没说清楚,我想请大家帮帮我,还需要收集那些信息,有没有希望把这笔钱要回来。我的邮箱是:protessno_1@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