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的法律

有一朋友,是搭建普通雨棚的,做工时从上面摔下来了,在医院花了的医药费应该谁出。是老板全部出,还是本人和老板分摊。如果分摊的话,怎么分摊法。请各位法律高手支招,谢谢。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应该是老板负全责。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5-07
杭州张律师:
根据你的描述,是被老板个人雇佣干活的,你那朋友是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的,应当由雇主即老板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等。建议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可以看一下这个网站:杭州伤残赔偿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5-07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第3个回答  2010-05-07
帮工时受到人身伤害的赔偿问题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是由于帮工人自己的疏忽造成的人生伤害,帮工人自己也需要负责;

2、如果是有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的伤害,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是在帮工活动中其他客观原因受到伤害的话,可以找被帮工的人赔偿。如果对方不愿赔偿,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