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方在绿灯时右转弯入辅道,后方无牌无证摩托车刹不住直接撞到我方车辆右后方,认定书已下,我方全责。有一伤者蛛网膜下腔出血已经住院2个月一个月前开始欠费已停药,我方垫付前期住院费3000,交强险范围垫付10000,伤者要求我方垫付全部医药费,还说先跟保险谈赔偿,数额满意才肯出院,对方貌似要求赔偿数额较大,我该怎么办,伤者一直住院我该怎么办,伤者一个月前就已经没大碍,医生也说可以回家休养。我还垫付住院费吗?
你没有法定责任和义务垫付任何费用。
如果对方经济困难需要你进行垫付,应起诉由法院确定额度。
医院明确可以出院的,伤者不尊医嘱出院休养所发生的损失,属于人为扩大,相应费用可以拒赔。
赔偿问题必须以事实存在和持有凭证为基础,信口开河索赔得不到法律支持。你这个情况,建议不进行协商,直接由对方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
这是医生说的,又不肯出证明,她一直住院怎么办,保险公司又推拖不派人调查处理,现在伤者住院已经停药的了。
被忽悠了
追答对
小白一枚,被忽悠
摩托车后面坐着一个人,她受伤了
追答不用垫付,既然伤者已无大碍,而且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全部医药费,明显是讹诈,可以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