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漏水,是开发商的责任,不是物业的责任。如果开发商把这个维修的义务转给物业了,那就是物业得管了。在转之前,物业只是作为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保护。关于这一条,建议您看一下你的房屋买卖合同(和开发商签的)、物业协议(和物业公司签的)。从中找出相关的证据,选择对应的责任人。
关于水费的事情,可以看出物业比自来水公司每吨多了3毛钱。根据我个人的理解,这多出的3毛钱应该是物业为业主代收水费所挣取的合理的劳务费。理论上讲,业主买水是到自来水公司,现在方便业主,业主可以到物业来买,那自然要多收几毛钱作为补偿。
以上都是个人看法,请您参考。建议诉诸法律之前,还是和物业、开发商友好协商,毕竟以后都是在小区生活。如果确实是多次反映,物业置之不理,那就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