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6-22
“之”的所有用法:
1.“之”字用作指示代词。如:
①“之二虫又何知?”“之”表示“这”,意为“这两条鱼又怎么知道?”
②“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之”表示“这样”,意为“(他)是我的老师,像这样(我)又怎么(可以)诋毁他呢?
③“请京,使居之。”“之”代指处所,表示“那里”。
④“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之”,此,指陈尧咨射箭十中八九这一情况。
2.“之”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这种情况出现得比较多,在课文中屡见不鲜,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识之”,意即默默地在心里记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问之”,“之”指代他(扁鹊),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问他(扁鹊)”。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执之。”“之”指代它(鬼),“急执之”意即赶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动词,意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准备到南海去,怎么样?”
②“行不知所之。”“之”意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词,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但笔者以为也最复杂,可以分为下面三种:
⑴“之”用作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如:
①“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意即“孔子的学问,最终是靠不怎么聪明的曾参传下来的”。
②“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两个“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
⑵“之”字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如;
①“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之”在这里没有实在意义,用于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同样,“之”在这里也没有实在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种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时候混淆,应注意区分,以免弄错。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也无实义。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久之”,很久,“之”,调节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
②“填然鼓之。”在这里,“之”也是单纯调节音节,没有实义。
基本上来说,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见的用法就是上面几种,只要掌握其规律,摸准“之”的用法和意义也是不困难的。
文言虚词“之”的用法可谓灵活,很多学生都难以分析其用法。靠死记一些例子,但过些日子又忘了。如何容易又方便的掌握,笔者结合自己教学作出简要介绍,即运用句子结构分析法。句子结构分析有一口诀:“主谓宾定状补,主干枝叶分清楚。谓前是状,谓后补。”由此可知古汉语中的主谓、动宾、偏正等结构。“之”的用法就可根据其在句中的位置来定。且看下面的分析:
(1) 形如“谓语+之”时,用作代词。
如: ①作《师说》以贻之。
②人非生而知之者。
③均之二策,宁许之以负秦曲。
以上三例中的“之”都是代词用,分别充当谓语动词“贻”“知”“均”的宾语,构成动宾结构。反过来说,虚词“之”紧跟在谓语动词后,这个“之”就作代词用。
(2) 形如“主语+之+谓语”时,起取消主谓句子独立性。
如: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②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以上两个例子中“之”前的“孤”“鱼”“师道”在句子中作主语,“之”后的“有”“不传”为动词作谓语。在这种情况下,虚词“之”可以省略不译。即“孤有孔明,犹鱼有水也”;“师道不传也久矣”。
(3) 形如“名词+之+谓语动词/介词”时,作宾语前置的标志。
如: ①宋何罪之有?
②何陋之有?
以上两例中,“之”出现在疑问句中,“之”前面分别是名词“罪”和“陋”,“之”后面是紧跟谓语动词“有”,而且“罪”和“陋”是作为宾语在谓语动词的前面。这种情形下的“之”就作宾语前置的标志。虚词“之”不译,直接把宾语部分还原到谓语动词后面即可。
(4) 形如“名词+之+形容词”时,作定语后置的标志。
如: ①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②马之千里者。
③石之铿然有声者。
④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以上三例中,虚词“之”后面的“利”“强”“千里”“铿然有声”“乱耳”“劳形”都是形容词修饰“之”前面的名词“爪牙”“筋骨”“马”“石”“丝竹”“案牍”,翻译时,“之”不用翻译,直接把形容词还原到名词的前面即可。
(5) 形如“定语+之+名词”时,是作结构助词,译作“的”。
如: ①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
②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以上两例中,虚词“之”后面是名词“病”“众”,分别由前面的“君”“吴、越”作定语修饰,“之”就译作“的”。
(6) 形如“之+地点/处所名词”且句中缺少相应的谓语时,就作动词。
如: ①子夏之晋。
②吾欲之南海,何如?
③辍耕之垄上。
以上三例中,“之”的后面分别是“晋(国)”“南海”“垄上”作为地点名词,“之”的前面没有与“晋”“南海”“垄上”相对应的谓语动词。这种情况下,“之”用作动词,翻译为“去、往、到”。
(7) 形如“形容词/副词+之”时,凑成二字或四字音节,不用译。
如: ①顷之,烟炎张天。
②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③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
以上三例中,“之”在“顷”“鼓”“久”的后面,为了凑成二字音节而使用“之”。翻译时没意义。
我只查到“之”的,很详细,希望对你有用
第2个回答 2010-06-08
之
(一)代词
作第三人称代词,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为第三人称,译作“他(她)(他们)”、“它(它们)”。如: ①公与之乘,战于长勺。(《曹刿论战》) ②陈胜佐之,并杀两尉。(《陈涉世家》)③ 肉食者谋之。(《曹刿论战》)
有时也作第一人称,译为“我”。如:太尉苟以为可教而辱教之,又幸矣。(《上枢密韩太尉书》)
(二)助词
1.结构助词,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①予尝求古仁人之心。(《岳阳楼记》)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2.结构助词,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不译。如: ①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②于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③臣以王吏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公输》)
3.音节助词。用来调整音节,无义,一般不翻译。如: ①公将鼓之(《曹刿论战》) ②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③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4.结构助词,是宾语提前的标志。如:①何陋之有?(《陋室铭》) ②宋何罪之有?(《公输》)③而城居者未知之也。(《满井游记》)
5.结构助词,是定语后置的标志。如:①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岳阳楼记》) ②北顾黄河之奔流。(《上枢密韩太尉书》)
(三)作动词,可译为“到”、“往”。如: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
者
(一)结构助词,译作“……的”“……的人”“……的事物”“……的情况”“……的原因”等,相当于名词性短语。如: ①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叩石垦壤(《愚公移山》)②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出师表》)③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为学》)④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唐雎不辱使命》)
(二)语气助词,用在主语之后表示停顿,谓语部分一般用“也”字结尾,起判断作用。如:①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②诸葛孔明者,卧龙也。(《隆中对》)
而
主要作连词用,可以表示以下关系:
l.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①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论语)十则》)②中峨冠而多髯者为东坡(《核舟记》)
2.承接关系,可译作“就”“接着”,或不译。如:①扁鹊望桓候而还走(《扁鹊见蔡桓公》) ②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涉世家》)③环而攻之而不胜。前一个“而”就表示承接关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3.转折关系,译作“但是”“可是”“却”。如: ①而未始知西山之怪特。(《始得西山宴游记》)②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爱莲说》)③欲信大义于天下,而智术浅短(《隆中对》)④环而攻之而不胜。后一个“而”字表示转折关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4.递进关系,译作“而且”“并且”或不译。如:①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亭记》) ②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十则》
5.修饰关系,可译为“地”“着”,或不译。①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愚公移山》)②施施而行,漫漫而游。(《始得西山宴游记》)
其
(一)代词
1.作第三人称代词,可译作“他(她)”“他(她)的”“他们”“他们的”“它”“它们”“它们的”。如:①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十则》)②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口技》)③屠大署,恐前后受其敌(《狼》)
有时也译作第一人称代词“我”。如:偶然得之,非其所乐。(《上枢密韩太尉书》)
2.指示代词,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①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核舟记》)②复前行,欲穷其林(《桃花源记》) ③以勉其学者也(《墨池记》)
也可译作“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如: ①其一犬坐于前(《狼》)②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为学》)
(二)副词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疑问、猜度、反诘、愿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词配合,可译为“大概”“或许”“恐怕”“可要”“怎么”“难道”等,或省去。①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②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 马说》)前一个“其”可译作“难道”,后一个“其”可译为“恐怕”。③安陵君其许寡人!其:可译为“可要”。(《唐雎不辱使命》)
(三)连词,表示假设,可译为“如果”。如: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尔。(《送东阳马生序》)
以
(一)介词
1.介绍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如:①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②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前一个“以”表原因,后一个“以”表目的。)(《出师表》)③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陈涉世家》)
2.介绍动作行为所凭借的条件,可译为“凭借”“按照”“依靠”等。 ①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马说》)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愚公移山》) ③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孟子〉二章》)
3.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式,可译作“把”、“拿”、“用”等。如:①屠惧,投以骨(《狼》)②遂许先帝以驱驰(《出师表》)③以人之逸,待水之劳(《峡江寺飞泉亭记》)
(二)连词
1.表示目的,相当于现代汉语里的“来”如:①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狼》)②以光先帝遗德(《出师表》)③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 ④故为之文以志(《始得西山宴游记》)
2.表示结果,可译作“以至”‘“因而”。如: ①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②以伤先帝之明(《出师表》)
3.有时相当于连词“而”。如:①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黔之驴》②醉则更相枕以卧(《始得西山宴游记》)
(三)“以”还可作动词(属于实词)用,可译为“认为”。如:①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出师表》)②魏武将见匈奴使,自以形陋。(《〈世说新语〉三则》)
焉
1.疑问代词,可译为“哪里”。如: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2.句末疑问语气助词,可译为“呢”。如: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曹刿论战》)
3.代词,相当于“之”。如:忽啼求之,父异焉(《伤仲永》)
4.兼词,用于动词、形容词之后,即兼有介词和代词的作用,相当于“从这里”“在那里”。如:①不复出焉(《桃花源记》)②寒暑易节,始一反焉(《愚公移山》)③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曹判论战》)
虽
连词“虽”在文言文中主要有两种用法。
1.表示假设,可译为“即使”。如: ①虽千里弗敢易也,岂止五百里哉(《唐雎不辱使命》) ②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三峡》)
2.表示转折,可译为“虽然”。如: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送东阳马生序》)
然
(一)代词,起指示作用,译作“这样”“如此”。如:①父利其然也(《伤仲永》)②谓为信然。(《隆中对》) ③然后知是山之特立。(《始得西山宴游记》)
(二)连词,表转折关系,译作“然而”“但是”等。如:①然足下卜之鬼乎(《陈涉世家》)②然志犹未已。(《隆中对》)
(三)语气助词,分三种情况:
1.用在形容词之后,作为词尾,译作“……地”。如:杂然相许(《愚公移山》)
2.用于词尾,译作“……的样子”。如:①临川之城东,有地隐然而高。(《墨池记》)②望之蔚然而深秀者。(《醉翁亭记》)
3.用于句尾,常与“如”“若”连用,构成“如…… 然”“若……然”格式,相当于“……的样子”
“好像……似的”。如: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核舟记》)
乃
(一)作副词。有三种情况。
1.表示动作在时间上的承接,译作“才”。如:①断其喉,尽其肉,乃去。(《狼》)②太丘舍去,去后乃至。(《〈世说新语〉三则》)
2.表示动作在时间上的承接,译作“就”。如: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陈涉世家》)
3.表示出人意料,译作“竟”“竟然”。如: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桃花源记》)
4.用于判断动中,相当于“是”“就是”。如:当立者乃公子扶苏。(《陈涉世家》)
(二)作连词,表示前后的衔接或转折,可译为“于是”。如:①乃入吴寻二陆。(《周处》)②乃重修岳阳楼。(《岳阳楼记》)
(三)作代词,译为“你、你的”。如: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示儿》)
于
介词“于”的主要用法有:
1.表示动作发生的处所、时间,译作“在”“从”。如: ①公与之乘,战于长勺(《曹刿论战》) ②子墨子闻之,起于鲁(《公输》)
2.表示动作的对象,译作“向”“对”“同”“给”“到”等。如:①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愚公移山》)②贫者语于富者曰(《为学》) ③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出师表》) ④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孟子〉二章》)⑤况仁人庄士之遗风余思,被于来世者何如哉(《墨池记》)
3.用在被动句中,介绍行为主动者,可译为“被”。如:“受制于人”的“于”。
4.用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作“比”。如: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鱼我所欲也》)
5.表原因,可译为“由于”“因为”。如: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孟子〉二章》)
为
“为”作为 动词有两种基本用法,一是表判断,一是表动作行为。这里只介绍“为”作为介词的用法。
1.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作“向”“对”等。如: ①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②此人——为具言所闻(《桃花源记》)
2.表示被动,译作“被”。如:梅花为寒气所勒(《西湖游记二则》)
3.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如:为我谢曰:“明天子在上,可以出而仕矣。”
(《韩愈短文两篇》)
4.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作“为着”“为了”。如: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鱼我所欲也》)
5.表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等到”,如: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晏子故事两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