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现在从马来西亚直接进口电子产品到中国可适用0关税,我司有进出口的权,但是需委托专门的报关公司来操作报关送货上门等事宜。我对于供应商、我司、报关公司这3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涉及的操作细节有如下的困惑:
1)供应商出具的发票(invoice)上的抬头是我司还是报关公司,收货地址应该是我司的地址还是报关公司的地址?
2)到底是供应商卖货给我司,然后我司委托报关公司办理报关送货;还是供应商卖货给报关公司,然后报关公司卖货给我司?哪一种方式才能适用0关税?
3)听说申请0关税,必须每一单货都有对应的原产地证明。这份证明文件的抬头必须和供应商出具的invoice一致吗?有效期多长时间?
是否还有其它需要注意而我未提及的?
请深谙进出口贸易操作之道的高人指点~~~ 谢谢!!!
不是成品啦,用在LED灯上面的元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