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后一年还能获取干部身份么??急~~~~

本人是0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某种原因当时签订了暂缓就业,2年后去取消的时候学校将我的档案派回我的生源地深圳(户籍在河源),但当时并没有给我报到证!当时没有多想就回去!
但现在公司说有指标让我办理深圳户口,于是问题就出来了!!他们说我现在并不是干部身份,让我回去定级干部!不然如果是工人身份对以后的一些发展不好!!
那请问暂缓一年后的我还能去让学校给我发报到证么?(三方协议我有!)拿到报到证又能否还能职称评定成干部????要如何办理了~~
听说如果两年择业期内没有办理相关转正定级手续,指标自动作废!!那我的算作废了么????

希望大家能多多帮忙解答·~我的分多着,一定会好好奖赏的!!
强调一下~~~~~我是07年毕业,暂缓过了2年~~~现在2010是毕业后的第3年了!
请高人指点啊!!!!!!!

看来你要失望了,因为你已经过了两年的择业期了,学校将你的户口打回原籍了。并不在于你延缓了几年,而是国家规定的只能有两年择业期,你超过了两年未办理报到证就等于在择业期内未就业。
三方协议只有在两年内签才有效,才能凭借三方回学校开报到证,而你现在不能再办理报到证就意味着你不能获取干部身份了,而只有具有干部身份的人才能转正定级,所以你毕业的时候有两条路选择,一是延缓就业 但在延缓期内(二年)签三方协议,二是托管在人才市场,人才市场接收了你的档案,并且你有报到证,你就有干部身份。
总之一句话,干部身份的唯一证明就是报到证
希望好运~~再说一句干部身份对于国企和公务员比较有用,但是逐渐在社会上被弱化,不要太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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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12
暂缓就业是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一般暂缓期为两年。在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签发报到证。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就业指导中心将其档案寄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学生回校领取报到证及办理户口等手续。
你手中还应该有《暂缓就业协议书》吧?
你领报到证,去补定级转正就行了,只不过这几年的工龄就没了
补充:是啊,你应该是2009年到暂缓期,如果当时你还没落实就业单位,也会有报到证的,找学校领
第2个回答  2019-06-28
符合社会人员的身份的!所谓社会人员是指:社会无职人员,包括刚毕业还没有就业的学生,下岗无职业人员、其他因固待岗人员等。所以,你是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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