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婚姻法对于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

我们结婚快2年,但是很少住在一起,房子是我结婚前妈妈买的,房子是我自己装修的,女方的陪嫁就是家用电器,现在想离婚,女方要求至少分一半房子,但是房子是结婚前我妈妈买的,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不分给她?
房产证是我自己的名字,房子是婚前母亲所买,我要提供什么证明?谢谢好心人··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
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并且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
1、房子是你和你家人的,对方无权分割。
2、陪嫁物品及现金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关于父母出钱为子女购房事宜,人民法院的解释是这样的:如果父母在婚前

出钱为子女购置房屋,这看做是父母对子女单方的赠与,属于子女婚前个人

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婚后,如果

父母出钱为子女购置房屋,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

赠与自己的子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6-11
你只要提供房产证及购房发票,证明房子是你婚前财产就可以了。因为离婚只能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有约定除外。
第2个回答  2010-06-11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如果一方能出示有效证件证明房子是婚前购买,那么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也没必要分房子给另一方
第3个回答  2010-06-11
看一下房屋产权证,登记日期是谁的名字?登记日期是婚前婚后?
如果是父母的名字,不牵扯到你们分割财产
婚前登记的你的名字,算你个人财产不分割。
是你的名字且是婚后登记的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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