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农村土地承包人死亡继承问题

我奶奶 去年死亡 我爷爷还在,可是他是城里户口。但是我父亲与我都是农村户口。不知道我们有没有继承权继续享受承包。村里的大队把地收回去了,然后租给我大爷,我大爷把剩下来承包期内的只补给预支了来顶替租金。 我想把地收回来我耕种可以吗?

  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只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才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
  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
  三是承包方提前半年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发包方可以收回。你家的情况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况且尚在耕地三十年的承包期内,应当实行增人。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此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继承的,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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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2
合同承包,如果承包人死亡,合同自然终止,承包的合同,不属于遗产,是不能继承的,村里有权收回,至于再承包给谁,那是村里的事情,和你们无关,你们可以要求继续承包,但是要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也是可以承包的。追问

那我问下!这个地被我大爷租过去了,当初村里收地时答应给我妈十米的地方应该生效吧。我大爷现在不想给我家这个地方。而且我大爷租的这个地方用了接下来的支补钱垫付的 这个合理吗?

追答

这个你可以找你大爷协商,不成可以找村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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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4-10
可以,他们不能这样追问

那您有 有效的法律依据之类的东西吗?

追答

没有,对比起。但他们这样。

追问

那还要谢谢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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