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人事局补办档案。
补办认定的内容包括:
1、招收、分配和安置材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材料。
2、学历和岗位技能(职称)材料。
3、档案工资材料;调转中形成的人事、工资介绍信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
4、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
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应向所在相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收集相关材料等补办认定程序。
因为情况特殊,单位倒闭,找不到的情况。
可以到留守处咨询,或者到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
扩展资料:
现在许多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忽视了劳动者个人档案的建立,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所有情况没有记载。
在享受社会保险和重新就业等方面造成不利,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劳动者建立个人档案。
将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任职、奖惩、工种社会保险等资料载入个人档案,妥善保存,并随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转移而转移,确保劳动者个人档案的有效接续。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建立档案,注重收集保存有关资料,作为工作经历的有效凭证,为以后职称晋升、享受社会保险和重新就业提供重要依据。
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档案资料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证据,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为劳动者建立个人档案的重要性,制定统一的标准,严格质量要求,认真实施,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工会新闻-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建立个人档案
可以去人事局补办档案。
补办认定的内容包括:
1、招收、分配和安置材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材料。
2、学历和岗位技能(职称)材料。
3、档案工资材料;调转中形成的人事、工资介绍信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
4、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
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应向所在相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收集相关材料等补办认定程序。
因为情况特殊,单位倒闭,找不到的情况。
可以到留守处咨询,或者到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
扩展资料:
现在许多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忽视了劳动者个人档案的建立,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所有情况没有记载。
在享受社会保险和重新就业等方面造成不利,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劳动者建立个人档案。
将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任职、奖惩、工种社会保险等资料载入个人档案,妥善保存,并随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转移而转移,确保劳动者个人档案的有效接续。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建立档案,注重收集保存有关资料,作为工作经历的有效凭证,为以后职称晋升、享受社会保险和重新就业提供重要依据。
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档案资料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证据,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为劳动者建立个人档案的重要性,制定统一的标准,严格质量要求,认真实施,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工会新闻-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建立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