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2-01-17
1.1990年2月27日,人事部下发《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文件规定:“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60周岁退(离)休。对年满60周岁的少数女性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延长退(离)休年龄的,按国发〔1983〕141号和劳人科〔1983〕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2.2021年6月,科技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科发才〔2021〕172号),文件规定:“5.推动落实高级职称女性科技人才退休政策。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政策,符合条件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年满60周岁或年满55周岁退休。年满60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执行高级专家离休退休有关政策。国有企业要认真落实高级专家离休退休相关政策,做好女性高级专家退休相关工作。”
综合这两个文件,企业女性高级专家,可到60周岁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