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经同意使用员工的录像作为负面资料进行宣传是否侵犯肖像权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公司准备在全公司范围内举行一个文明服务的学习,要使用一部分收费员微笑服务的录像作为正面例子,也准备使用一部分不微笑服务的录像作为负面例子,我很怀疑这样是否涉及侵犯肖像权。请教达人给出解释,谢谢!
公司的文明服务考核很苛刻,扣分很厉害,扣分就扣工资,收费员负面情绪很大,作为负面例子的,基本上都是故意不笑的那种。
作为当事人,肯定是不愿意作为负面例子被播出,还要在全公司面前进行讲解的,那感觉肯定像开批斗会一样。这年头,真的还可以开批斗会么?即使只是内部批斗

第1个回答  2010-05-27
公司内部对员工在工作中的影像进行公开的工作性质的评价,不属于侵权。
第2个回答  2010-05-27
多半可能是公司吓唬你们的 为了让你们全都能微笑服务
这个不属于侵犯肖像权 属于公然选布他人丑陋面 侵犯人格
想当正面例子估计要送点小礼的 呵呵
第3个回答  2010-05-27
情节严重的也算是侵犯了员工的名誉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5-27
内部使用的话完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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