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老人承包土地使用证没有子女名字,现在村委会要收回土地

老人的土地是国家分的口粮地,请问村委会有权收回么?子女有权继承么?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的问题,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你的父亲是户口单立,那么老人去世后,属整户消亡,村委会可以依法收回老人的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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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31
你好,父母依法承包的土地,在承包土地的期限还没有期满时,子女是可以继续耕种和适用的,除非子女已经转到县级以上的城镇落户为城镇居民。不然,村里不能就收回的。
谢谢。。。追问

我们村长说 中央下达文件 说子女不跟老人一个土地使用证 老人死后了 应该收回 除非是在一起不收回 请问有这样文件么 这个土地是国家分的口粮地

追答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因此对承包水田的土地的效益,子女可以继续继承。对林地承包,子女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

追问

您好 我说的是 农村的口粮地 现在 老人去世了 承包土地使用证没有子女的名字 现在村委会说 国家规定 死去的老人承包土地证没有子女名字 要被收回 现在老人的户口本是老户口本 还跟自己的女儿在一起 但是女儿在别的村子里面 已经有户口了 也分了口粮地 请问 现在我想问下 死去的老人口粮地 子女能接着种么

追答

谢谢你的追问,希望他的女儿还能承包。你再仔细看看《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吧,希望你看到的和我看到的不一样。外嫁女孩儿在别的村子里面 已经有户口了 也分了口粮地能否享有你要的权利,还请你自己再请更高明的律师分析。

谢谢

第2个回答  2015-07-31
你好: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死亡,其他家庭成员在原承包合同期限内继续承包。追问

您好 老人的土地 是国家分的口粮地 还有没有到年限,现在村委会通知 我母亲 如果老人的土地承包使用证不跟子女在一起要收回 说是中央下达的文件 请问柴律师 这是真的么?

追答

你好:农村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原承包人死亡,其他家庭成员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家庭成员是指与原承包人未分户的人员,只要与死者同户籍就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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