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缓冲期1个月后企业是否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合同到期日2014年12月31日,1个月缓冲期后未签订,在5月份补签但劳动期限却是2015年1月1日起,这样还可以追讨双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在1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终止,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那么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的规定,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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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18
不需要支付任何双倍工资,劳动法的改条款是指用工单位违法延长试用期,并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你的情况是单位已经和你签订了劳动合同,这次续签,延期了一个月,这一个月完全可以视为劳动合同的顺延,这一个月里支付了你工资并交纳保险了吗?如果有,用工单位并无违法行为。追问

我是延期5个月,公司在未通知公司解散的前几日才不签合同的!

追答

延期期间是否缴纳保险?

追问

有,但仍属于违规啊

追答

违什么规?单位给你缴纳了保险,就等于你们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至于书面合同只是一个形势。你们的劳动合同是顺延的,不存在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追问

那为什么我签完合同,一直没到我手里,如果没问题会这样吗

第2个回答  2015-05-18
既然已经补签至2015年1月1日,就不可以再主张二倍工资差额。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追问

但用人单位是在遣散所有员工前几日才补签的合同,即使签字日期是在5月也是没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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