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种因果律是有逻辑级别上的先后的。
叔本华的论证主要是类比,因此不是很严密。比如说意志有强弱高下之分。比如植物向上增长的意志要高于指南针指南的意志,而人类的意志又高于动物的意志。
这样分来,四种因果律是有层次的。
1、物理事物,遵守物理的因果律。2、抽象概念和判断,遵守逻辑规则。3、数学研究对象,遵守数学规则。4、意志的主体,遵守动机定律。
纯手打,望采纳。(其实我也不是很懂你说的主体和客体之间各个层级的逻辑关系,因为叔本华已经把客体解构了。感觉在叔本华哲学里面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超越这种主客体的关系。)
追问我的表达有些失误,谢谢你的指点,有空再问你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