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二级建造师增项时,需填的“资格证书号”是什么呀?

报二级建造师增项时,需填的“资格证书号”是什么呀,说是增项必填。指已取得的二级建造师证的“档案号(我是28位数)”还是“编号(7位数)”,请有识之事相告,谢谢了。
不好意思,打错了一个字。还请高人指点应填哪个。

证书编号为资格证书中建设部红印下的7位流水号(一级); 证书编号为资格证书中省建设厅红印下的8位流水号(二级)。


拓展资料:

二级建造师增项证书注册注意事项及流程如下:

注册周期: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增加专业考试合格后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浙江政务服务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增项注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09
“资格证书号”是你已经通过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编号。
有资格证书号,可以证实你已经通过了至少一个专业的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了证书。这个主要防止那些没有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参与的。
你只需要查看你的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就可以知道资格证书号了.
第2个回答  2015-01-09
是你取得的二建证书上的编号 不是档案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1-09
当然是你的证书编号,这个号码是唯一的。
第4个回答  2015-01-09
7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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