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法的渊源是指法的具体表现形式,也就是法的具体表现形式,正如法的概念所表述,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上层建筑的范畴的概念,是个抽象的表述,而抽象的法势必需要一个具体的表现形式为我们实际生活所运用,也就是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两大种类:正式渊源即由具体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所形成的法的渊源,也就是各种成文法;非正式渊源即由一些散见的不成文的规范,如习惯、判例、政策等。
扩展资料
中国法的正式渊源有八个,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另一类是法的非正式渊源,即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都尚未在正式的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故也叫不成文法,例如习惯、判例、政策、法理学说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的渊源
包括什么法
追答法的渊源即法的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有: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
5.规章
6.特别行政区法律
7.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此外,在法学上一般也认为,习惯,政策应视为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只有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
可选
多选题
追答全选
追问习惯法也是?
追答非正式渊源
追问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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