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开庭两次被驳回,案件移交公安做笔记鉴定,结果就是他写的借条,他算诈骗吗?

别人欠我钱,一共写了3张借条,在法庭上前两张借条他否认是他写的,后面第三张说我逼他写的,移交公安了,鉴定结果就是他的笔迹,他涉嫌诈骗吗?

开庭两次被驳回,是因为欠钱人的借条有不确定性,需要字体鉴定,如果移交公安机关经过鉴定结果正如你起诉的一样,你可以经过鉴定准确无误以后,可以再重新去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公安机关的鉴定结果会做出公证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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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8
不一定,一般情况下,即使如此,也属于民事纠纷而已,以法院判决为准。
第2个回答  2020-07-18
这个不能算诈骗,不承认借条只能说是不诚实,他说谎将影响到法官对方的印象是不诚信,等待判决结果,申请强制执行,追回钱财。
第3个回答  2020-07-18
这个一般不算诈骗。这样的人三次借钱给他,你不是一般的无私。应该是脑子不是太够用。
第4个回答  2020-07-18
我们常在电视剧里听到一句台词“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被用做陈堂证供”,对方这样的欺骗言行,法庭是会在判决时考虑进去的,且对之后对方言行的可信度肯定会有影响。但还达不到法律意义上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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