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知道警察立案了

如题所述

公安机关立案了的话会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如下:

1、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2、第一百六十三条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扩展资料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受理案件后,警察会给你开具受案回执,如果不予立案,会通知报案人。否则就是立案了,可以用报案人身份证号码做用户名,用警方提供的网址和密码在互联网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0-30
您好,立案后警方会及时通知当事人的!
第3个回答  2014-10-30
直接问受案的公安机关
第4个回答  2014-10-30
立案之后应当都有相关的法律文书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