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和我妈法院判离婚后,我判给我爸,妈妈再婚(她未对我有任何的抚养行为),我是否有继承权,属于第几继承人?(妈妈那边没有再生小孩,那个男的有一男一女均已婚已育)
我是否要履行赡养义务,标准是什么,过节给买礼品,给钱等算赡养吗?
请知情人士给予回复!
法律上确定没有赡养义务吗?不是对生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吗?
我的情况特别特殊,我需要知道她以后会不会告我赡养不周。
义务和权利是相对的,她对你没有抚养义务,同样你也不对她履行。
法院判决了,但道德上讲,你多少给予她一些救助,也算是仁至义尽了,以后她就算告你也不成立
义务和权利是相对的,她对你没有抚养义务,同样你也不对她履行。
法院判决了,但道德上讲,你多少给予她一些救助,也算是仁至义尽了,以后她就算告你也不成立
如果从道德上讲,我觉得我不应该给予她任何救助,我应该告她,可是我没有,我现在是在给予她一些援助,可是我觉得我都对不起养育我的姑父姑姑,她们才是我的再生父母,而她除了生我,祸害我的事情还少吗?让我受多大的屈辱!恨她!
追答恩,我理解你,如果觉得很不开心,可以不管她。这样不违法
多关心照顾一下你的姑姑和姑丈,希望你的生活可以开心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