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还是病假???

某员工11月31日在上班期间癫痫病发作(此前未发过,且不属于职业病),由单位垫付医疗费送往A医院救治,因当时病情未明,A医院建议转至B医院住院救治.
11月9日员工从B医院出院后(B医院开具正规<住院病人住院病情证明书>,未提及休养期限),该员工自行在家休养(期间曾多次到C医院门诊购药用于疗养).
11月23日,该员工到A医院开具正规<病情证明书>,建议休息7天.该员工将两份证明书交至单位,申请工伤补贴.
单位认定该员工不属于工伤,只能按照病假发工资,且核算病假天数为17天(10天+7天).

请问:
1.该不该算工伤?
2.单位的病假核算天数正确否?

第1个回答  2011-11-25
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
第一,该员工不符合工伤条件,不能认定工伤,
第二,该员工在住院期间和门诊就医期间开具的病假,可以计算病假,追问

该员工从B医院出院(11月9日)到在A医院开证明(11月23日)期间这15天算不算病假?

追答

只要是正规医院开出的休假证明,都可以按照病假办理,

第2个回答  2015-10-25
  工伤与病假的区别:
  1、如果是工伤的话建议申请工伤鉴定然后按照工伤待遇享受;
  2、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
  3、工伤的待遇要比病假的待遇高,所以单位不想麻烦只想简单支付病假工资。
第3个回答  2011-11-25
1、不构成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病假天数以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假证明为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1、工伤期间医院开具疾病证明书,让受伤员工休息,请假期间应该按照工伤假起算,单位需要支付员工请假期间的工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按月发放。
2、发生事故后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结果为工伤才能够按照工伤假计算工资,如果没有认定为工伤,受伤后请假期间应该按照病假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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