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二三联丢失,并开错,怎么办

你好,我9月开据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邮寄给了对方,结果对方在未认证前将二联三联票丢失,准备补救时(11月)我才发现我开据的票将对方的税号开错了,不知道有没有处理的办法,最好可以告知相关的文件号。急,谢谢。

如果没有开错的话,可以到税务局中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就可能复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盖上公章,寄给购货单位就可以到税务局谁论证发票了。
开错了对方的税号就没有办法了,开错了只能作废,可是没有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增值税发票是不能作废的。追问

是呀现在即不符合作废的条件又不符合开红字的条件,有什么办法可以处理这种情况吗?

追答

唯一的办法是按正常销售报税,重新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对方,要求与对方一起分摊造成的税款损失。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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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8
丢失二、三联以后,不能作废。
发票开错,对方不能认证和抵扣。如果没开错,可以向税务局反映,用存根联复印件认证和抵扣。
发票丢失,向税务局说明情况,登报说明作废,同时,必须接受处罚。具体处罚数额各地不一样。一般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赶紧找人吧,已经开具的发票,处罚应该不会太多,找个人罚几百算了。
第2个回答  2021-02-04

丢失了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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