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在校生签劳动合同,算正式员工、试用期、还是实习生?

我是大四在校生,在公司实习期满后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书。我的直属上级说,因为表现出色,虽然未毕业也可以算作正式员工,提供正式员工待遇。但是部门经理又说,合同签订后算进入试用期。我似乎又听说,因为没毕业还要算实习期。因为工资差别很大,所以要弄明白,我现在的“身份”,还有我可以有什么样的待遇?

一、实习期和试用期是有区别的。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实习不签订劳动合同,而试用一定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

二、你和公司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就已经不是实习了,与是否拿到毕业证无关,根据你说的情况,你现在属于试用期。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第一,实习期和试用期是有区别的。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实习不签订劳动合同,而试用一定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你和公司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就已经不是实习了,与是否拿到毕业证无关,根据你说的情况,你现在属于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同类型正式员工工资的80%。另外试用的期限也是有规定的,最长不多超过6个月,并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参考法规《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24
要看你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签的。
如果没有说是实习期什么的,算作是正式工,试用期满后转为正式工。
试用期的的工资也不得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
无论你的身份如何,自用工之日用人单位就和你订立了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11-11-24
1、关于身份
你现在的身份毋庸置疑肯定是学生身份,也就是你现在是实习生。实习生是不可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企业不可以和你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
2、关于待遇
待遇问题是企业根据你个人表现来定,待遇可能会受实习身份的影响,但不是绝对的,如果你的表现好企业完全可以给你加薪或者比正式员工高都可以,这主要取决于企业有没有这样的政策,以及你的上级领导对你的评价。
第4个回答  2011-11-24
目前全国针对应届毕业生有半年到一年的试用期,但是对於企业而言,签订劳动合同後就是正式员工,与其他员工一样,按同工同酬方式处理。因此你现在的真正身份是:合同工,其待遇与同岗位的员工应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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