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鉴定为九级,接下来是要办理赔,是去社保局理赔过程中有多少个手续要办啊。

是不是先申请理赔,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还要写工伤赔偿协议书啊,还有些什么的?求好心人帮帮回答下,,本人都不知道怎么办的,急切知道答案啊,本人一直在钱。
就是不知道还要办什么手续啊,因为我本人不在厂里上班了啊,就怕厂里不帮我办啊,因为我工伤伤残鉴定已下来了,已经差不一个月他们还没去办理啊、是不是先去理赔把所有的医疗费用报销完了,才能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啊?就是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啊?求求好心人给指点下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该在30日内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30日内不去申请认定,你可以在一年之内申请。由于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这个期间的工伤待遇由单位承担。既然单位已经帮你进行了工伤鉴定,应该给你进行了工伤认定申请,况且还陪了医疗费。那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没那么快下来,要把所有的手续办完了,才会拿到钱。你要耐心等等,不要着急。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追问

发现你这人会不会看问题啊,不会就不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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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9
治疗费用是你自己付的??如果是

1--把你工伤期间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费、来回交通费等治疗的必要费用)去厂里报销,之后公司拿着你的发票到社保局报销,钱直接进公司账户。

2--找厂里负责工伤的人要求工伤待遇,他会带你去社保局办理的,你得准备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工伤待遇进你的银行卡)。

3--厂里既然办理了伤残评定,一般会协助你办理工伤待遇的,如果厂里不肯办理,你可以去社保局要求办理,你还可以到新浪微博搜索用户“茉莉花-2011”,那里更详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16
你直接找工厂,工厂去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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