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没有责任,依据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过错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指满足以下条件:
1,借车的人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
2,驾照类型符合驾驶车型;
3,对方借车时没有酒驾、毒驾等法律禁止行为。
扩展资料:
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车人无驾驶资格,存在酒驾,毒驾等行为,还依然将车借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该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赔偿责任属于按份责任,并非连带责任。应当考虑所有人的过错以及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综合判断。
参考资料来源:《民法典》第1209条,第1212条,第1215条。
参考资料:http://law.baidu.com/pages/chinalawinfo/12/53/dd4c53d0a1b705e3c49b41efc1d05855_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