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改派的方法如下:
1、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的毕业生
在毕业后两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2、在本地市内调整用人单位的毕业生
由本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3、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逾期(毕业后两年内)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4、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在择业期内(三年),凭签约的协议书与原就业报到证到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扩展资料
报到证改派的相关明细
据了解,报到证的改派需要以下材料:
1、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若无就业单位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2、重新落实就业单位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或招录文件等;未落实就业单位回原籍的仅需提供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材料说明:《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到证改派
“改派”是已经签发过报到证的毕业生因为工作变动需要改变报到证去向的一种说法。按有关规定,改派应在毕业生自第一次派遣离校之日起的2年内进行,超过时间一般不予受理。因此,申请改派的毕业生应注意改派时限。办理报到证改派: 首先,需要向单位申请“接收函”; 其次,持“接收函”、原报到证、原单位离职证明到学校毕业生办公室申请改派; 最后,持学校出具的相关材料到所在省的毕业生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办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