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案底怎么消.

应本寝室的室朋偷盗我的钱被我发现后我将他身上的钱和手机都收了,然后报案,结果他反告我抢劫。后来派出所以入室抢劫罪把我批捕。被关看守所15天后我取保候审。现在已经过了几年了,怎么还有案底。我可以取消案底吗?

被”取保候审“说明公安机关认为存在犯罪事实,进行了立案,但”案底“是指刑事处罚的案底,公安机关立案到处罚中间还要经过侦查-侦查结束-审查起诉-法院审判-判决生效执行的过程,如果是构成要件行为同时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局自己的行政处罚记录是行政机关内部信息,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案底“。
法律分析
被取保候审,代表着已经立案,取保候审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取保候审本身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才可以适用,如果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只说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几种情形,不代表确实会受到刑事处罚,因此,取保候审和”案底“只有时间上发生的前后关系,并没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在侦查结束前,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四项情形之一的,直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将羁押变更为取保候审;
②在审查起诉阶段,出现特殊情况,或者羁押期限届满的,采取取保候审;
③法院判决后判处的刑罚较轻,没有提起上诉和抗诉的,在十日内作取保候审处理,判处的刑罚不轻,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如果提起上诉和抗诉,则在庭审之前作取保候审处理。
另外,如果通过一系列刑事司法程序,最终通过生效判决的形式确定了被告人有罪,并且因此受到刑事处罚的,”案底“是不能消除的,请公民规范自身的行为,遵纪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1-16
这种情况你可以去做出批捕决定的检察机关提起申诉,要求对你的案件进行最终处理。
按你的说法,取保后就没找过你了,说明你的案子还挂着的,没有撤销,可以要求检察机关立即对你做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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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1-15
不能取消,除非证明你无罪
第3个回答  2011-11-15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一年
第4个回答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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