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我胜诉,诉讼费却要我付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除非是你自愿承担,否则诉讼费都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其次,如果法院没有全部支持你的诉讼请求,那么部分胜诉,承担部分诉讼费;全部胜诉,你才不承担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1-26
如果法院没有全部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部分胜诉,承担部分诉讼费;全部胜诉,才不承担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相关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是对诉讼费用的交纳范围、交纳标准、交纳和退还、管理和监督、司法救助等的立法原意进行准确诠释,旨在指导大家法律实务。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2个回答  2011-11-30
可能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在判决书中写明由你负担,是因为你“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所以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二种,如果在判决书中写明由对方负担,却收了你的钱,会在执行的时候再让对方把这笔钱给你。
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3个回答  2011-12-09
这个可能与你的理解有关

一般按照诉讼收费办法有明确的诉讼费承担规定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1-30
那么你的这份判决应该是“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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