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应该由谁出?

如题所述

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由开发商出。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开办费:

(1)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

(2)由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

(3)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扩展资料

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以上所称“被批准筹办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

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其他企业可参照该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办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7-08

前期物业费用由开发单位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扩展资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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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前期物业费用由开发单位出。下面摘《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
第十七条 新建住宅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该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物业出售后至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前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或者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
  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前期置业费、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1-20
开发商出,而且新的管理条例中要求物业公司开办费是开发商建设小区的必要投入
不能由物业公司分年偿还。开发商一次性投入。
第4个回答  2011-11-28
开发商出啊,你自己做成本预算,提报开发商(如果是自己家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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