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A先生,2000年已到我司服务工作,如果新劳动法2006年出台了,今年A先生辞职了,那经济补偿金是不是要从2000年开始算,还是从06年出台的时候开始算呢?如果2000年开始算的公司就得支付7个月,如果是从06年开始算就只要支付1个月经济补偿金了~可否提供旧劳动法经济补偿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