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和公司都没有主动去提,这是谁的责任?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题所述

  当然是公司的责任,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6条规定便知。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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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1
如果就单纯没有和你签订合同而言,要看你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如果超过一个月,那么单位应当支付你之后每个月的双薪。如果没有超过,则不能主张此权利。
如果劳动者自己放弃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作为劳动者,应当向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1-11-21
试用期过后,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公司的责任,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补偿。
建议保留好你工作年限的证据或者请证人,可以到仲裁机构裁定。
第3个回答  2011-11-21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无期限劳动合同算。另外你们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第4个回答  2011-11-21
公司的责任,你可以当地劳动部门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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