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退社保

我在广州工作了3个月,要离开再也不回来了,怎么办退社保,有代办吗?

一般情况下,在退休前,个人账户是无法提取支取的。也就是说十不可以退的。

不过,满足了特定情形,社保费是可以退还的。

    参保人曾在我市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后迁出外市定居的。

    参保人员所在现单位与原单位缴费时段重复的。

    参保人出境定居的,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离职,解除劳动关系的。

    参保人在职期间死亡的。


扩展资料:

申请办理退费程序是: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缴费个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原委托代理社会保险事务的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其中属于上述第3、4条的缴费个人应携带材料直接向征缴中心提出申请)。

    原委托代理社会保险事务的经办机构根据退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核定应退费金额,签署意见后由退费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征缴中心业务科室复核。

    征缴中心业务科室对退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后,签署复核意见,经科室负责人和中心主任签定并加盖中心公章后,将相关材料交退费申请人。

    退费申请人携带经征缴中心审核后的相关材料分别到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和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领应退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费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社会保险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7-04

特殊情况下,社保可以退回。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不足15年,可申请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2、人突然死亡,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3、丧失中国国籍、移民的,可申请终止职社保退回个人部分。4、同一时间在重复缴纳的情况下可退回。

第2个回答  2007-07-14
您好:非深户退社保
一、办理条件
1、员工按规定已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有积累。
2、员工已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并拟离开深圳,不继续在深圳工作。
3、必须由员工本人办理。

二、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
3、提交《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三、办理程序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复印相关资料,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退保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5、到银行窗口等候领取银行借记卡。

四、特别提示
1、参保后未办或未办好社保卡的员工前来退保时,须在已盖有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的离职证明上注明本人社保电脑号、身份证号码,注明未办卡或卡正在办理当中,再另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若因丢失或遗漏而未携带社保卡的员工前来退保,必须待补办好或备齐证件后,改次办理。
3、1992年8月1日前已参保的,须持写有当年参保记录的红色小册子及单位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到相应征收部门分管员处补录后,才能办理结算保险金业务。
4、每月20日以后为社保托收时间,此时办理退(转)保业务可能会遇到当月保险金未到帐的情况,员工最好等保险金到帐后再来办理。(可通过社保网站http://www.szsi.gov.cn和电话服务热线96888查询到帐情况)。
如员工原工作单位有一段时间欠缴费,也会出现这一时段保险金未到帐情况,员工应回到原单位查询清楚,以免个人权益受到损失。
如参保员工个人帐户上有未到帐记录,员工又急于要求退(转)保时,须由员工作出书面声明:“本人自愿放弃XX年XX月前未到帐的社保个人帐户保险金。”并签名确认。手续齐全的,予以办理退(转)保手续。
5、为保护员工自身利益,建议非深户籍员工更换单位或暂时辞工时不要急于退保。确实要离开深圳时,户口所在地有社保接收机构的,把社保关系转回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无社保接收机构的或确定已到退休年龄的再考虑退保。退(转)保时应由员工工作的最后一个缴费单位开具退(转)保证明或填写《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单位证明或《申请表》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6、不管员工是否在深圳,是否继续缴费,在退(转)保前,员工个人帐户始终保留。同时,单位开出的退(转)保证明没有有效期限,员工可以在任何方便的时候于工作时间前来办理。
7、退保应由参保员工本人亲自办理,不得代领。因客观情况确实须由他人代领的,应到户籍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代领相关社会保险金的委托公证书,并提供委托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的社保卡、单位证明。并由代领人亲自办理。
8、参保人的名字中因含有生僻字而无法在电脑中显示的,须带齐资料到相应征收部门,由分管员核实后在电脑中填写备注,再来办理结算业务。
9、未将行政、组织关系调进深圳而户籍已迁入深圳并在深圳参加了社会保险,且现已在其他城市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申请结算在深圳缴交社保的个人帐户金额,须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内地的退休证(均需留复印件)、深圳用人单位证明等前来办理。
10、因某种原因而引起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户籍与电脑资料不相吻合的,参保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征收部门分管员处更正后,才能办理结算业务。

地址:深圳市八卦岭工业区513栋2楼社保个人服务中心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96888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7-14
一、办理条件
1、员工按规定已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有积累。
2、员工已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并拟离开深圳,不继续在深圳工作。
3、必须由员工本人办理。

二、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
3、提交《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三、办理程序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复印相关资料,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退保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5、到银行窗口等候领取银行借记卡。

四、特别提示
1、参保后未办或未办好社保卡的员工前来退保时,须在已盖有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的离职证明上注明本人社保电脑号、身份证号码,注明未办卡或卡正在办理当中,再另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若因丢失或遗漏而未携带社保卡的员工前来退保,必须待补办好或备齐证件后,改次办理。
3、1992年8月1日前已参保的,须持写有当年参保记录的红色小册子及单位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到相应征收部门分管员处补录后,才能办理结算保险金业务。
4、每月20日以后为社保托收时间,此时办理退(转)保业务可能会遇到当月保险金未到帐的情况,员工最好等保险金到帐后再来办理。(可通过社保网站http://www.szsi.gov.cn和电话服务热线96888查询到帐情况)。
如员工原工作单位有一段时间欠缴费,也会出现这一时段保险金未到帐情况,员工应回到原单位查询清楚,以免个人权益受到损失。
如参保员工个人帐户上有未到帐记录,员工又急于要求退(转)保时,须由员工作出书面声明:“本人自愿放弃XX年XX月前未到帐的社保个人帐户保险金。”并签名确认。手续齐全的,予以办理退(转)保手续。
5、为保护员工自身利益,建议非深户籍员工更换单位或暂时辞工时不要急于退保。确实要离开深圳时,户口所在地有社保接收机构的,把社保关系转回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无社保接收机构的或确定已到退休年龄的再考虑退保。退(转)保时应由员工工作的最后一个缴费单位开具退(转)保证明或填写《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单位证明或《申请表》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6、不管员工是否在深圳,是否继续缴费,在退(转)保前,员工个人帐户始终保留。同时,单位开出的退(转)保证明没有有效期限,员工可以在任何方便的时候于工作时间前来办理。
7、退保应由参保员工本人亲自办理,不得代领。因客观情况确实须由他人代领的,应到户籍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代领相关社会保险金的委托公证书,并提供委托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的社保卡、单位证明。并由代领人亲自办理。
8、参保人的名字中因含有生僻字而无法在电脑中显示的,须带齐资料到相应征收部门,由分管员核实后在电脑中填写备注,再来办理结算业务。
9、未将行政、组织关系调进深圳而户籍已迁入深圳并在深圳参加了社会保险,且现已在其他城市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申请结算在深圳缴交社保的个人帐户金额,须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内地的退休证(均需留复印件)、深圳用人单位证明等前来办理。
10、因某种原因而引起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户籍与电脑资料不相吻合的,参保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征收部门分管员处更正后,才能办理结算业务。

地址:深圳市八卦岭工业区513栋2楼社保个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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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申请退保如下:
1:首先,你要带上身份证到就近社保局确认下是否有交社保,然后在和公司协商退保问题
2:其次社保小本子不是公司发的,带上身份证到社保局就可以领取
3:社保如果退的话对自己很不利的,只能退得你自己缴纳的那部分资金的80%。建议不要退的好,社保可以异地转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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