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很喜欢的工作,已接到入职邀请,但是偏偏公司的人事制度是违反劳动法的,是试用期三个月但合同期

对于一个很喜欢的工作,已接到入职邀请,但是偏偏公司的人事制度是违反劳动法的,是试用期三个月但合同期限是少于三年(一年过两年总期限包含试用期)。碍于面子以及对这份工作的珍惜,不想捅破这层纸,但是不说又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怎么办呢?到底说不说呢?该怎么说呢?甲方其实事先承诺过有正规劳动合同的。没想到,哎。谢谢大家!求救!

工作期间注意搜集证据,有纷争的话可以留着当证据维护自己权益。追问

可又想事先就把事情说清楚,但又怕让人家觉得员工事儿多、丢了饭碗

追答

先说啥,先干着,把证据都搜集了,公司要找麻烦了再说,不找麻烦就干着呗。

追问

怕他三个月内胡乱找茬把员工开除

想事先跟人事或老板说清楚劳动法关于试用期及合同期限的规定

追答

你有证据到时候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维护自己权益啊

追问

可是那样很麻烦,在咱们国家,不想把事情闹大

哎

以前有公司半年没给我上五险一金,现在公司注销了,我应该去哪儿让他赔偿我五险一金?

追答

公司都注销了你还找毛?早干嘛去了 ?

追问

当时不懂法呀

唉

他注销了就不能告他了是伐?

追答

怕麻烦就别维护权益,想维护权益就别怕麻烦,现在的公司知法犯法就是因为你们怕麻烦。。反正你们能将就就将就了,人家拖的起你拖的起吗

追问

新公司还没签合同,但之前听老板说是三个月试用期,我觉得太长了,不知他要签多久期限,万一低于三年,就是违法了,无效的合同,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当面戳穿他直接说出来我的想法,可是这样的话这份工作就没了吧……

追答

公司已经注销,没有注册信息了你去哪告?公司都没了,你告谁?

追问

之前那个公司就不告了,OK。懂了。

在企业信用网上还是有前公司信息的。

追答

你告也告不了了。。
你直接戳穿人家直接交你滚蛋了,省的到时候还得赔偿你。

追问

哈哈哈
那怎么办,我就又再一次装傻先干着?即便合同期限只有一年他让我试用3个月我也先忍着?

您说是不是?我即便是好声好气委婉地“戳穿”人事,我也得滚蛋,是吧?

她装傻诚心做违法的合同,肯定就会装到底。如果我委婉地说可否缩短试用期或延长合同期限,她也会继续装傻的对不对?直到最后我提出劳动法条款,我也就走人了对不对?

那还没好人走路的地方了?好人只能先忍着,直到最后出事再去维权?就不能事先把事情说清楚来维权?

追答

想干你就窝着,不想干你爱咋咋滴。你也可以跟他谈,不过人家要是让你直接滚蛋你也没办法。

追问

对吧,那就是很可能直接滚蛋了,如果说了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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