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随便给我调换工作岗位,且和合同上的岗位不一致。我本人不愿意。

我于2014年3月18号入职至5月30号,试用期为2个月,刚好过了试用期多10天,人事突然和我说我不合适,理由为我做事不够细心。我在财务部门工作,但是平时我工作没有过错,即使有部门主管也没有和我提出来。现在人事主管给我两个选择:给我换部门或者让我离职。但是人事主管所调换的部门我不愿意调换。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要求公司给予我赔偿金后离职吗?

第1个回答  2014-05-31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祝您生活愉快!追问

但是这种情况人事说愿意给我调换部门,我不愿意去。我只能离职,这种情况公司会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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