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登记结婚后,女方娘家陪嫁的现金和实物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农村的男女先登记结婚,然后举行结婚典礼过客,在女方到男方家时,女方的父母要陪嫁财产和现金,如果按照婚姻法属于结婚后的娘家赠于行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农村的习惯属于没有举行过客结婚典礼就不算结婚。如果算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以后女方结婚前就把财产搬到男方家又显然不和情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女方娘家陪嫁的现金和实物从情理来说,是女方家庭对女方婚姻的祝福,一般认定为是对女方的赠与行为。除非女方陪嫁时有特别说明,否则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纵横法律网 黎成龙律师追问

婚姻,法律采取的是形式主义,登记后就为夫妻关系,从法律上说显然是夫妻关系成立后的赠与行为,你和上面的回答相反,司法实践这和法律相冲突,我没有遇到这样的司法实践,如果有,也没有法律依据,这事情看样子我只有请示领导定了。如果真有事情,领导知道这事情。谢谢你们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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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1
以婚姻登记日为准,之前的赠与为个人财产,但明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之后的赠与为共同财产,明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婚后所赠物品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有特别约定,也可归一方个人所有。追问

不可能农村的有约定,请看我的问题补充的我对此问题认识

追答

结婚的法律依据不是婚礼也不是请客吃饭,法律上只认可有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有没有领没领取结婚证。

如果在结婚登记后赠予,又没有明确约定,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中,无疑。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5-24
就是,这样女方的财产要分割给男方一半,太不公平啦,那男方的财产都是领证之前买的,没有女方半点,以后嫁女儿难道要还没办婚礼就要把财产给男方家送去?那以后嫁女儿就没有陪家啦
第4个回答  2011-08-01
问题有两个:
1,你是否准备离婚?如果不离婚,这问题毫无意义。
2,你尊重法律还是民间习惯?最终解决问题要去法庭,而不是村头吧?还是尊重法律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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