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味千拉面做暑假工,做了1个月,现在想辞职了,而且我们也没有签合同。我提前了一个礼拜辞职,但是时间到了经理说公司规定要提前一个月辞职,所以不让走。而且我们工资是10号统一发的,到时经理会给我工资吗?要是到时他们没有把钱打到我的银行卡里,我该怎么办?如果到时没有拿到工资,我要怎么办?如果去劳动局投诉那要带什么证件证明我在这家店做过呢?比如…我是跟我两个高中同学一起来打工的,现在要一起走,到时可以当做彼此的人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