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工厂工作快二十年了,一直没有劳动合同和保险,现在工厂要解散了,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我于1994年进入一家湖南省涟源市的乡镇工厂工作,当时没有劳动合同。2004年该厂宣布破产,并未给员工任何补偿或安置。后该厂由五个人合伙买下,并成为有限公司,该五人为股东,而我接着在该厂继续工作,同时新工厂也没有与我们签订任何合同,并除了工伤保险外没有任何其他如养老等保险。一直到2008年6月20日才与我们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没有进行续约,但是我们继续在该厂工作,一直到今天。在将近20年来工厂一直没有给我们上养老保险等。现由于城市建设需要,工厂即将拆迁解散,我想问下,我们可以得到什么补偿或者赔偿?

这得看具体情况,如果你跟单位有私人协议,说明可以不缴纳社保,单位给你经济补偿的话。你现在是得不到任何赔偿的。
当然如果你之前是以劳务工的形式进去的话,赔偿金得找劳务公司索取。
不是以上两种情况的话,你可以去跟他要钱了,不得不给。

劳动合同没签可以找他赔钱,这跟社保的赔偿无关。至少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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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0
至少要补缴2004成立有限公司以后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还有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1-08-20
现在你有两个部门可以咨询援助,一个是你当地的劳动局;另一个是国土资源委员会,简称国资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8-21
可以去申请法律援助。最贴切、最简单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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