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的财产分配问题!

我今年二十六岁,即将结婚。父母在我小学五年级时就离婚了,我和哥哥都分给妈妈抚养!当时他们分财产时分别分给了我和哥哥各一处私房。由于哥哥是家里长子,所以当时分给他的私房比我的要好,两层楼精装修带家电!而分给我的当时只是很破旧的类似仓库的一层砖瓦房。初中的时候妈妈花七万元钱帮我把房子拆了,改建成了五间门面,但是把证都办到她名下了,那时候我还不到十五岁!!所以不知道。前两年我自己又花了二十多万把房子加盖到三层,一楼门面加了两间!准备结婚用的…现在房子快拆迁了,估计赔偿三百万左右,可是现在妈妈说一楼的五间门面是她的,不同意把房子给我了!我现在结婚也有点困难,何况我房子的租金一直都是妈妈在收,主要用于我,妈妈,哥哥,嫂子的家庭开销,哥哥从来不管家里生活开支,有钱买宝马却不给妈妈生活费,现在我想要回房子的使用和所有权!然后我愿意永远每月支付给妈妈两千元生活费。不知道我有无道理啊?我该怎么办??
我当然有证据证明啊,离婚不是有离婚协议的吗?爸爸妈妈的协议上都有财产分配的事情,明确写了我和哥哥分得的东西。。。另外我妈妈的养老保险也一直是我交的,还有2年就交完了。。。我在家里一直很老实,不计较什么的。所以是不是他们觉得用我的房租是理所当然的?

  补充回答:
  1、你父母离婚了?离婚协议对你父母双方有约束力,离婚协议中确定应当归你的财产,你母亲有义务按协议将相应财产交给你。
  2、建议持离婚协议和你母亲协商要回协议中确定归你的财产,房产要过户到你名下。如果协商无果,看能不能找你父亲或其他亲友协助你劝说你母亲,如果一切协商的渠道都走不通,建议你持离婚协议到法院起诉你母亲。

  3、你可以向你母亲提出的要求是:此房全部归你,这些的房租扣除你开销的部分,应当由你母亲、你哥返还给你。但如果你同意只要回房子、不再追究这些年的房租,那是你宽容了。

  4、你给你母亲交的养老保险:如果是你自愿交的,视为你对母亲的赠与,已经交的钱不能再要回,但以后可以交也可以不再交,看你意愿了。

  5、“我在家里一直很老实,不计较什么的。所以是不是他们觉得用我的房租是理所当然的”:
  有个成语是“得寸进尺”,你知道吧?你长期放任他们支配、占有、使用你的财产而不计较,是久天长,人家会认为那财产理当是人家的了,现在他们可能是以为用你的房租要走你部分房子是理所当然了。

  建议:亲情要维护,母亲要尊重和孝顺,但不是无原则的放任他们侵占甚至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据理力争,先将自己应得的财产争到手,以后母亲老了时再多给一些来尽孝。如果你现在仍然不想计较、仍然想让着母亲和哥哥,那就算了。

  很久不回答问题了,看到你的求助,只能说同情你,真到走法律程序的地步,你并不占有多大优势。

  1、“不知道我有无道理啊?”:从风俗习惯上说,你有十足的理由要回房子和这些年房租中还是为你支出的部分。
  但从法律上说,你还真的并不占多少理儿。因为: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以公示为原则,也就是:房子的产权证登记 在谁的名下,这房子就是谁的财产。名义上分给你的房子,却登记在你妈妈的名下,这房子在法律上就是你妈妈的房产,她有权收取房租并决定将房子、房租分给任何人,而你不是登记的产权人,对这房子不享有产权支配权。
  从这一点上说,你妈妈只要求房子一层归她,还是站得住脚的。

  2、但是:如果你能找到证据证明当初你和你哥、你父母之间有分家协议约定这房子归你,也可以主张要回房子和部分房租。关键是:这证据你有没有?当初你们分家时,是否有分家协议、有证明人等?

  3、“我该怎么办?”:
  (1)想办法找能证明当初分家内容的证据吧,最好是有你父母+其他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见证人签字的协议;如果没有,退而求其次,找你妈妈、你爸、你哥问这事,他们承认让他们写书面证明,如果不可能承认可以暗中录音,同时再找几个知情人为你作证。
  (2)找到以上证据后:先和你妈妈协商让她帮你办过户到你名下(如果你爸还在,必须还有你爸签字同意;如果你爸不在了更麻烦,还要有你哥、你爸的其他所有继承人全部签字同意让给你并公证才行)。

  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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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2
如果你父母离婚时协议中明确将房产归你所有,你应该是房产所有人,你母亲是财产代管人。但你母亲对该房也进行了投资改建,其对该房产亦应有份额。我认为,你应该先找到当时的协议书,看看是不是明确归你所有。如果是,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变更房产所有人。打官司主要是打证据,证据不足法院也不会支持的。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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