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二十六岁,即将结婚。父母在我小学五年级时就离婚了,我和哥哥都分给妈妈抚养!当时他们分财产时分别分给了我和哥哥各一处私房。由于哥哥是家里长子,所以当时分给他的私房比我的要好,两层楼精装修带家电!而分给我的当时只是很破旧的类似仓库的一层砖瓦房。初中的时候妈妈花七万元钱帮我把房子拆了,改建成了五间门面,但是把证都办到她名下了,那时候我还不到十五岁!!所以不知道。前两年我自己又花了二十多万把房子加盖到三层,一楼门面加了两间!准备结婚用的…现在房子快拆迁了,估计赔偿三百万左右,可是现在妈妈说一楼的五间门面是她的,不同意把房子给我了!我现在结婚也有点困难,何况我房子的租金一直都是妈妈在收,主要用于我,妈妈,哥哥,嫂子的家庭开销,哥哥从来不管家里生活开支,有钱买宝马却不给妈妈生活费,现在我想要回房子的使用和所有权!然后我愿意永远每月支付给妈妈两千元生活费。不知道我有无道理啊?我该怎么办??
我当然有证据证明啊,离婚不是有离婚协议的吗?爸爸妈妈的协议上都有财产分配的事情,明确写了我和哥哥分得的东西。。。另外我妈妈的养老保险也一直是我交的,还有2年就交完了。。。我在家里一直很老实,不计较什么的。所以是不是他们觉得用我的房租是理所当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