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人士帮我解答: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现在想离婚正好赶上拆迁,拆迁是按人口补偿的,但是现在拆迁协议还没有签署,男方还没有签字。也就是还没有拿到拆迁安置房或拆迁补偿。可婚后男方除了冷暴力,语言暴力就是一再的家暴...有过几次报警记录,我已忍无可忍,和男方商量去民政协议离婚,可是因为房子要拆迁他担心我离婚后把户口迁走,不同意协议,说是等拆迁的事办利索了才去民政办手续然后让我立马滚蛋。我想法律途径诉请离婚。我户口也在男方这里,按拆迁合同,我可以分到45-50平方。如果离婚我是否可以得到我应得的这份拆迁安置房或拆迁补偿?问题补充:如果在拆迁协议还没签署之前起诉离婚,是不是我就没可能那到这部分补偿了呢?因为我们拆迁之前已经离婚了?
律师更会忽悠 都想代理案子 问过几个 说法不一
有说房子拆迁协议没签之前 也就是还没拿到拆迁安置房或补偿之前就离婚,那拆迁与我就没关系了。还有的说,这是政府安置我的,不是男方给我的,是我的为什么不争取?!哎,头都大了!
追答他们说的并不矛盾啊,你不争取,肯定不是你的!我觉得你要是去争取,会有比较大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