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一下,我在7月20日提出离职,现在想提前不去,公司算我旷工是不是如果公司不支付上个月的工资,就算解除劳动合同了公司有权要我支付擅自离职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如果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怎么能解除劳动合同还有公司所谓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是以什么为依据的?那经济损失的金额有标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