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资工人的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我公司是建筑劳务公司,没有给工人交工伤保险,只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前几天工人受伤,法医鉴定八级伤残。但团体险只赔付到7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我公司应赔偿工人的11个月本人工资,但该工人只上班2个月,合同约定基本工资920元,计酬方式:计件。前两个月工人平均工资为4300. 现在我公司应按什么标准给工人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本人”工资为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是什么意思?请针对我的问题回答。谢谢。
最想知道赔付职工的本人工资的标准是多少? 可否按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或者全都按照统筹地区上一年度的月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因为工人只上班2个月,工资是计件方式计算。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本人”工资为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该工人受伤之前12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如果工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工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计算;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如果职工受伤前参加工作不满12个月,按照实际月份计算平均缴费工资。如果职工没有发放过工资,按照同岗位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追问

没有参加社会保险

追答

不管有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均是按照这样的方法计算的。参加工伤保险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追问

我的意思是 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就没有缴费基数。本人工资以他在我公司工作的前2个月的实发工资为准吗?我们认为4000多比较高,计件工资不是每个月都会发这么高的工资,是以工程量来计算的。

追答

还是要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相比较才能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无论有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计算方法、标准是一样的,只是由谁来支付不一样。

追问

谢谢你的解答

追答

不客气,给个最佳就可以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19
按照赔偿法大约36000元每年大约150元1天
第3个回答  2015-07-21
  按照相关规定,无论是否参加保险,或者说不管是否计件工资,只要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用工,都是按照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这些赔偿标准都是按照当地平均工资作为依据的。
  各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伤残赔偿都要做伤残鉴定,以伤残等级赔偿!)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4个月=61224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90%(一次性残疾退休
  金)+2173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97445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24元=558669元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2个月=56122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85%(一次性残疾退休
  金)+2173元×14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5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48976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4897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6122元=505098元。
  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0个月=51020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0%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80%(一次性残疾退休
  金)+2173元×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40%(护理人员工资)=400507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00507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1020元=451527元。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8个月=45918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7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75%(一次性残疾退休
  金)+2173元×1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30%(护理人员工资)=352038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35203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918元=397956元
  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6个月=40816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0个月×2173元×70%=89285元,一次
  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2173元=21730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81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928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1730元=155611元。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4个月=35714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0个月×2173元×60%=61224元,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2173元=2040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71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122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0408元=117346元。
  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2个月=30612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个月×2173元=63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2173元=15306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61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3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306元=109693元。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0个月=21730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173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173元=10204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73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8个月=20408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173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173元=5102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6个月=13038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173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173元=21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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