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只要是有中国国籍的公民都可以。
服务对象:自然人
办理护照的条件:
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公民。
咨询电话:028-86407769
周一至周五:9:00-17:00;延时服务时段:周六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2号
扩展资料:
不签发护照的情况:
1、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
(一)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政务服务网-普通护照首次签发